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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日常工作有安排,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和省教育厅关工委及市关工委。
        2、经常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上级关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我校关工委工作情况和指导工作。
        3、积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贴进大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每学年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报和网络媒体宣传关工委工作情况,宣传先进事迹,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学院及“五老”个人进一步做好关工委工作。
        5、深入学院,深入学生开展调研工作,为学校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6、充分利用学校中心工作、新生入学、老生毕业、重大节日、报告会、座谈 会等深入开展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关工委常务工作会议,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参加,研究工作情况,部署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召开。
        2、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校关工委工作会议,全体关工委委员、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有关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年初安排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工作。
        3、不定期召开校关工委委员全委会,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关工委重要工作和会议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内容,做好宣传与催办,落实会议精神。
三、组织制度

1、校级关工委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由离退休老同志和离退处负责同志担任;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分别由离退休干部党委书记和校团委书记担任。聘专或兼职人员为办公室主任。原则每三年换届调整一次,必要时临时调整。
        2、学院关工委设主任1人(一般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1~2人(聘退休老教授担任);成员若干人。每三年换届调整一次,必要时临时调整。
        3、建立老同志信息库,适时吸收新退休老干部、老教授等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4、对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多给予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照顾,定期召开老同志座谈会,不断提高老同志工作积极性。
四、学习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关工委常务工作人员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学习。因故不能出席,履行请假手续。

2、每年召开两次全委会,学习上级有关领导讲话及会议精神。
       3、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内容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上级关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及“五老”先进典型事迹等。
       4、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不定期组织关工委成员学习经验,树立创新观念,更好地做好关工委工作。
五、联系制度

1、加强与学校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学工处、就业招生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群团组织保持联系,争取对关工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2、要密切与学院联系。学校关工委成员每人联系1至2个学院,贴近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活动动向,适时开展工作。随时了解青年职工情况,加强交流,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3、建立老同志与联系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机制。联系部门及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老同志通报,让老同志能及时掌握情况,有的放矢活动,推动关工委各项工作开展。
六、表彰奖励制度

1、注重发现和培养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型。
       2、每三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对学院关工委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请示汇报制度

1、每年年末向省教育厅关工委和市关工委汇报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2、上级关工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3、坚持日常重要工作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八、经费使用制度

每年学校核拨给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经关工委常务会议研究使用,办公室主任负责账目管理,年终向校关工委公示。
九、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办公室专项管理,专人负责。
       2、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行文、信函、制度、基础数据等。
       3、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要及时、准确、严谨、保密,严禁有重要档案丢失和漏归现象发生。
       4、传阅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并做好催办工作。
       5、做好每年的档案立卷和归档工作。

 

                                   2014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