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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学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

老年大学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建设工作全覆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科技大学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部下设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最基层组织,是学校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引导、团结组织广大教师、学员,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全体党员的重要职责。

第二条  临时党支部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临时党支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临时党支部设置,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临时党支部工作流程,加强条件保障,不断增强临时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  离退休工作党委领导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工作,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统筹管理临时党支部,帮助解决临时党支部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临时党支部的设置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在校集中学习阶段可成立临时党支部。其他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社团,可向离退休工作党委提出关于成立临时党支部的申请,内容包括成立的原因、党员人数、支部书记建议人选、支部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等。离退休工作党委收到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批复意见,按照批复意见要求,有关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备。

第五条  临时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的任命

临时党支部书记由所在班级或社团全体党员推选,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无误报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临时党总支报离退休工作党委研究同意,公布临时党支部书记人选。

第六条  临时党支部的撤销

班级完成本学制的学习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临时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员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持续纠正“四风”,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四)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掌握党员日常思想动态及时向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报告;对在纪律、作风、廉洁、履责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多次提醒仍不改正,以及问题比较严重、不适合继续在临时党支部所在班级学习的,进行退学处理;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原所在党组织处理。

(六)积极开展有益于党员身心健康的读书交流、文体娱乐等活动。

第八条  临时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

(二)帮助解决学员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针对现实思想问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情绪疏导、矛盾化解、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工作。

(三)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事迹,利用先进典型人物、先进感人事迹、身边人身边事等教育引导学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学习。

第四章 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

第九条  党员教育

(一)离退休工作党委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领导,督促临时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老年大学贯彻“政治立校”理念,拓展“老有所学”内涵,提高“老有所乐”品位,引领学员“老有所为”,每年组织两次临时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引导老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便民助民、扶贫济困、洁美家园行动、校园文明创建等工作。

(三)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注意了解党员队伍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临时党支部书记每月组织一次临时党支部集中学习或主题党日活动。

(四)开展谈心谈话。临时党支部书记之间、临时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建立固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1次,做到在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临时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师生约谈。

(五)建立统一活动日,坚持“三会一课”。临时党支部党员按照规定参加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十条  党员管理

(一)建立党员登记制度。将登记日期、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日期、所在单位及职务等内容逐一登记。临时党支部党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并向大学学员部报备。

(二)临时党支部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不进行换届。

(三)临时党支部在工作学习任务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向老年大学临时党总支报告工作情况。

(四)临时党支部经费纳入老年大学经费预算,从工作专项经费中划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