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二、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时不闲谈、不接听或拨打电话,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三、爱护学校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意张贴,不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
四、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五、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员人身安全,学员在校期间,严禁私自串联或组织其他学员参与校外任何活动;严禁学员本人或介绍他人擅自在学校内从事商业或娱乐活动。
六、学员在上课前15分钟凭听课证方可进入教室,不得提前进入教室。下课后请学员自觉离校,严禁学员课后继续长时间在教室或学校活动室内逗留。
七、强化学员自律和遵章守法意识。对违反校规经劝阻无效的学员将不再予以招收;对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学员开除学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员报送公安机关,其学籍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