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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老年大学在湖南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老年大学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离退休工作处支持老年大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

  老年大学设校长 1 人、常务副校长和副校长二至三名。校长由湖南科大退休校领导(厅级干部)担任。老年大学下设办公室、教务部、学员部和后勤保障部。设办公室主任、教务部、学员部、后勤保障部部长各一名。  

  老年大学实行校长负责,成立校务委员会,作为民主议 事机构,人员由校长、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办学方向、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由老年大学统一确定,实行统一管理。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 一般每三年调整充实一次。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2  周岁。校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原则上每月     召开一次,研究处理教学事务和行政事务。